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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信用领域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3-05-06|来源:中国城市信用|专栏: 信用知识,商务诚信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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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用北京5月6日电(王尚书)2023年4月份,信用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新华信用(www.credit100.com)进行了梳理和盘点。
一、2022年度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成效发布
《中国市场监管报》4月1日发表的《2022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综述》指出,2022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计量惠民生保民生出发,从建立经营主体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引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等方面着力,强化诚信计量工作,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二、税务总局:探索开展个性化、集合式推送和纳税信用提示提醒
4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开发布的《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提出,深化运用税收大数据,识别纳税人缴费人在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服务等方面的潜在需求,探索开展个性化、集合式推送和纳税信用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及时防范失信风险、纠正失信行为,促进税法遵从。严厉惩治不良涉税中介唆使误导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防范纳税人缴费人信用受损,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三、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涉及多个信用相关选题
4月6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包含了5个涉及信用的选题,涵盖了社会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
四、税务总局:将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的监管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4月6日在国新办“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坚持以精准综合分析下的风险管理为导向,坚持宽严相济,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的监管体系。
五、“纳税信用绿卡”将在长三角推广应用
4月7日,安徽日报发布消息称,今年,“纳税信用绿卡”项目将作为安徽省数字化建设优秀应用场景在长三角地区推广应用,让纳税信用增信增值的成果惠及更多纳税人,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赋能加力。“纳税信用绿卡”将有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纳税人办事更便捷。给予绿卡持有纳税人更优惠的融资授信政策条件上,安徽省金融监管局鼓励金融机构对诚信经营主体放开“税融通”额度5倍上限限制,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安徽省银保监局、人行合肥支行督促银行机构给予优惠贷款利率、保险机构提供优惠保险费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在诚信经营主体申报“三重一创”、安徽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发行债券等方面优先推荐;安徽省财政厅在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
六、文化和旅游部: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
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丰富行业监管手段,要求各地要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集中有限监管资源,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应认定尽认定”,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游客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的事中监管力度。要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发挥电子合同在“不合理低价游”治理中的监测和预警作用,通过全国导游之家APP记录执业轨迹,对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强化事中监管。
七、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4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发布《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信用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明确等级标准,设置A、B、C、D等4个等级,并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等因素,设置附加加分项,增设A+等级;同时明确信用信息来源、计分周期、计分方式等规则。该《办法》还明确了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方式,规定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请等规则。
八、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国家能源局4月17日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该《评价标准》包括编制依据和主要原则、评价指标解释、评价方法和类别、有效期和发布方式等四方面,同时公布了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
九、 《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通知,就《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公开征求意见稿)》从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便利化措施、资格的撤销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
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该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会同有关方面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使居民能消费敢消费。孟玮说,针对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问题,将研究制定关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十一、教育部新增备案5个“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
4月19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新增备案专业1641个、审批专业176个(含150个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21种、26个目录外新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点62个。本次备案、审批和调整的专业,将列入相关高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另对部分高校申请撤销的925个专业点予以备案。其中,新增备案大连财经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菏泽学院、山东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学院等5所高校的“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西安外国语大学的“信用管理”专业申请撤销。
十二、全国信用承诺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网络投票开启
4月19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组织开展全国信用承诺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启动,该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信用承诺制度实践创新,总结提炼地方实践经验,加强信用承诺应用宣传推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对通过初评的120个入围案例进行网络投票,具体包括行政监管类主题22个、审批服务类主题50个、惠民便企类主题35个、基层治理及其他类主题13个。
活动主办方结合网络公众投票、地方投票及专家评审,综合确定优秀案例,并于2023年5月在宁波召开的“信用承诺实践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全国现场会上集中发布推广。
十三、人社部: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等行业标准
4月24日,人社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孙晓丽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进一步完善市场法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网络招聘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等行业标准。
十四、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座谈会
4月24日至25日,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河南省洛阳市举办。会议就全面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重点任务作出六方面部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监管工具的认识。二是做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四是积极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五是探索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六是探索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十五、第二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试点验收结果出炉
4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发布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河北、辽宁、吉林、山东、重庆、陕西、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南省郑州市、漯河市,湖南省株洲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贵州省贵阳市,浙江省杭州市、台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广东省广州市、惠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12个市试点均通过验收,其中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及河南省漯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浙江省台州市、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试点工作验收结果为优秀。
十六、国办: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印发的《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提出了强化贸易促进拓展市场、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及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等五方面政策措施。该《意见》强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完善外汇衍生品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
十七、厦门百行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征集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4月26日,“信易百行 数赢未来”厦门市百行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征集启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林晓辉表示,“百行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征集评选活动”旨在探索信用大数据服务发展大局的新模式、新路径,搭平台、育产业,为各类大数据企业在厦门打造信用应用最佳试验场和孵化器,推动信用数据产品化、服务化。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信用+”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并将通过新华信用、新华财经、中国城市信用等平台发布活动的报名方式,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广大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公司、科研院所、行业商协会、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数量不限的信用创新应用场景解决方案案例。
十八、全国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全国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此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是企业信用监管数据亟须由“量”到“质”转变的关键节点上,总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紧抓关键环节,在统一数据标准、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问题整改、强化常态监测、拓展数据应用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十九、市场监管总局:引导商家和电商平台企业强化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
4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要明确和压实平台责任。引导商家和平台企业加强“自律”,强化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主动补齐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对平台内经营者约束管控方面的短板,不断提升网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明显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播和商家,要依法严厉处罚,并根据侵权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增强监管实效性和震慑力。
二十、权威报告介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助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
4月26日上午,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指出,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知识产权信息9876.25万条,充分发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探索推进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和质量分级,研究起草《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工作机制,通报25起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按照信用状况制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动态调整监管级别。
二十一、首届家政信用建设论坛在北京举办
4月29日下午,首届家政信用建设论坛在北京展览馆成功举办,论坛主题为“信用家政 品质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赵怀勇出席论坛并致辞时表示,诚信是家政服务业的基石,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诚信环境建设,促进家政行业提质扩容,完善家政行业信用记录,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支持家政企业发展壮大,加强诚信教育和培训,并在家政领域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家政企业自觉守法守规,履约践诺,不断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
二十二、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22年“诚信之星”
4月29日,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布2022年“诚信之星”。“诚信之星”发布特别节目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频道于4月30日首播。此次发布的“诚信之星”分别是:北京市盛世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吉章、内蒙古自治区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王彩荣、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讴象社区居民施德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淙祥现代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淙祥、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诚城诚信博物馆馆长邓志军、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骆驼坳镇燕窝湾村第一书记徐志新、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硇洲岛回春药店店主豆碧珍、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胜境街道社区居民邹广阳和邹广周兄弟、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李桂科、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居民李耀梅。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上述“诚信之星”颁发了证书和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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