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研究

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掷地有声”

发布时间:2023-01-04|来源:北京市科委|专栏: 信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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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北京市中关村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开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北京市关于落实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共4项配套政策。

  解决转化供需双方的“信任危机”

  “‘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解决了高校和企业成果转化‘死亡谷’的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陈柏强感慨道。多年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让他深知校企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企业担心高校成果“不行”,高校担心企业给成果的价格“太低了”。《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开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解决了转化双方的“信任危机”。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肖尤丹认为,这将从制度上探索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高校院所高水平供给、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中介机构精细服务和区域构建创新生态”四方共赢的科技成果转化新循环、新模式。

  让转化主体吃下“定心丸”

  为释放科教资源创新潜力、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推出“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和《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北京市关于落实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宇蕾强调,“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旨在解决中小企业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渠道不畅、许可费用高等问题。

  “高校院所高质量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不足、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所需高质量技术供给不足,是长期影响和制约北京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向区域产业优势转变的关键性难题。”肖尤丹认为。“造成这些难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交易信息了解难,二是技术定价评估难,三是实施风险分担难,四是双方深度捆绑难。”

  陈柏强说,高校和企业双方迈开成果转化的第一步非常重要,但也非常艰难。陈柏强表示,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政策让转化双方更有“底气”,也更有信心向前迈一步。新时期,我国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并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些政策是对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的一个再创新。

  肖尤丹认为,相比现有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政策,“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更加着眼于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的大局,从算大帐的角度看待科技成果转化对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区域创新生态构建和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与作用。他还表示,新政策遵循市场规律、合理配置各方风险与收益,立足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取得及使用高校院所先进技术的信息成本、资金成本和风险成本,有力保障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合法权益、防范市场风险,用小切口、小资金,推动高校院所权益、企业成本和社会整体效益实现新的平衡。

  中关村科学城已先期开展落实工作。目前已经征集了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10所驻区高校院所的拟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或免费许可意向专利1387件,其中“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意向专利991件。下一步将选择相关市属高校作为试点单位,建立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机制、信用担保机制、配套奖补机制,探索形成高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新模式,推动高校科技成果流向企业。

  为科技成果转化涵养人才资源

  技术经理人是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探路者和“催化剂”,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专业人才做全流程的服务、组织和策划,但即使在科教资源和人才资源最丰富的北京,寻找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也非常不易。为解决技术转移人才匮乏的问题,持续提升转化服务能力,优化相关服务和政策供给,《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等政策应运而生。

  近年来,在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教委等部门的支持下,北京理工大学以市场化聘用为主招聘了专职技术经理人10人,建成一支由近30名专职人员组成,涵盖法务、金融、管理、知识产权等业务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团队。北京理工大学还是北京市教委支持开展技术转移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试点的高校之一,目前已连续招收3届共计90余人的研究生。“得益于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促进成果转化‘一揽子’政策又引入更多新做法,更多高校将真正拥有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实现有组织的科研到有组织的转化、有组织的创新。”

  全面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北京市关于落实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政策重点解决了成果评价过程中“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怎么用”的关键问题。其中,“评什么”明确科技成果评价的对象、内容、原则;“谁来评”明确了各类主体开展评价的具体举措;“怎么评”明确了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的维度;“怎么用”明确了科技成果评价在应用场景建设、奖励制度和对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评中的应用。

  为避免政策出台后难以落地,在政策制定之初就深入一线了解多方的政策需求,梳理分析成果转化的痛点;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对有意愿开展试点的机构进行了摸底,确保政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落地,在修订中关村“1+5”系列支持政策时就考虑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政策落地提供必要保障。下一步将在推动政策落实、提高服务能力、健全保障体系、加强供需对接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基础,加速释放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红利,充分激发创新主体转化活力,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高效流动,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落地,支撑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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