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管抓,落实人员全程抓”的责任机制,并将信用监管情况纳入消防执法考评和全面工作目标任务考评内容。按照日常执法效能、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监管,纳入企业单位、个人的失信内容。对于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单位(场所)及个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对于在失信行为公示期间,产生新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促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