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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2023-2026)行动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20|来源:云浮市金融工作局|专栏: 其他_关于信用云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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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云浮市人民政府同意,云浮市金融工作局于12月6日印发了《云浮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2023-202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的工作部署和云浮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按“高质培育、高效上市”的工作目标,激发辖内企业挂牌上市积极性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云浮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2023-2026年)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举措、完善工作保障机制4个方面内容,共11条细化措施和3条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推进企业上市目标,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我市上市工作高效推进,争取三大交易所各板块实现零的突破


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2023-2026)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云浮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2023-2026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云浮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12月6日


云浮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2023-2026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的工作部署和云浮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按“高质培育、高效上市”的工作目标,激发辖内企业挂牌上市积极性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实践指向,抓住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契机,壮大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提高后备上市企业质量,健全上市后备梯队,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增加挂牌上市企业数量。力争至2026年,我市上市企业数量累计达到4家,争取三大交易所各板块实现零的突破;推荐约2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中心挂牌或展示。

(二)增加后备企业数量。发掘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入库培育。计划在2023-2026年期间,把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资源库企业扩充至30家,并分梯队管理,其中第一梯级培育库企业5家,第二梯级培育库企业10家,第三梯队培育库企业15家。

(三)提高上市企业质量。引导上市企业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规范运作水平,关注和监督辖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确保上市公司风险整体可控。


三、工作任务和举措


(一)落实市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机制。形成“一企一策一清单”的问题台账,由市领导挂牌督导,加强部门联动,对照问题台账高位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账销号,切实为后备企业上市扫清障碍。

(二)多渠道壮大上市公司群体。支持现有上市公司通过创新孵化、并购资产等方式,培育新的上市后备企业并分拆上市。鼓励各类本地产业资本控股市外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及纳税主体迁入云浮。积极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将上市后备企业引入我市培育,推动其尽快上市。

(三)推进优质企业股改。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亿元以上产值工业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完成股份制改造。力争每年新增股份制改造企业不少于2家,至2026年启动和完成股改的企业不低于15家。

(四)建立上市后备企业“白名单”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合力推荐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团队设立企业、创投机构已投企业等企业群体形成上市后备企业“白名单”。“白名单”动态更新并共享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主动做好税收、扶持政策辅导等精准服务。

(五)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培育机制。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上市后备企业“白名单”内企业进行筛选,并实行梯队管理。其中与保荐机构、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已向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列为第一梯队;三年内可向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列为第二梯队;五年内可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启动上市程序的企业,列为第三梯队。

(六)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动辖内金融机构支持上市后备企业的融资并享受利率优惠。创新推动“投贷联动”融资模式,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围绕附带认购企业股权选择权(简称认股权)的贷款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七)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训力度。利用“三所一中心”(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流动工作站,通过专家坐诊、集中培训、小型座谈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为辖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多样化、差异化、常态化资本市场培育服务。同时,市金融工作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培训或“走进交易所”等活动2场次以上,并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中介机构进企业活动,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和规范发展。

(八)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力度。每年召开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大会,利用媒体、网站和公众号宣传资本市场有关资讯,对经营规范的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营造起资本市场发展氛围。

(九)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在股改上市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开通“绿色通道”,前移资源投入关口,落实“一站式服务”,即满足上市后备企业总部基地及募投项目等建设用地、企业上市过程中投融资和企业上市全程跟进服务等需求。引导行业监管部门对上市后备企业尝试推行“白名单”制度,鼓励使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执法。对进入上市辅导阶段企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

(十)重视资本市场人才引进。提供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对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中的企业引进的高管、核心技术团队成员,享受落户居留、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政务服务。支持上市公司针对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行为,贯彻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和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成为行业龙头。引导上市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实现资源整合,赋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云浮市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各县(市、区)相互建立完善上市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专项收集、协调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各类问题,持续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信息共享和协调,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对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级干部在服务企业上市过程中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三)严格落实奖励办法。严格落实《云浮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加快对企业奖励资金的审批和划拨速度,对无故拖延、截留、挤占或挪用企业上市奖励资金的地区、部门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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