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12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 (2006年国务院令第255号) 条款号 第十九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06-01-21 条款内容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展开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依据文号 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 条款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12-09-23 条款内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依据文号 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条款号 第五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实施日期 2013-12-01 条款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2 行政许可7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条款号 第三十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02-11-01 条款内容 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条款号 第十、十二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1-02-01 条款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展开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依据文号 2018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条款号 第十五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8-03-01 条款内容 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实施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确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管辖权限。
3 行政许可5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依据文号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条款号 第三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04-01-13 条款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展开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91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地级以上市政府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依据文号 粤府〔2014〕8号 条款号 44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7-02-27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展开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依据文号 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二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4 行政许可2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含坑探工程安全专篇)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93、94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93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 地级以上市政府 94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 县级政府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条款号 第三十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02-11-01 条款内容 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依据文号 粤府〔2014〕8号 条款号 45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7-02-27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二十六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条款号 第十二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1-02-01 条款内容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5 行政许可8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591号 条款号 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13-12-07 条款内容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展开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依据文号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09-11-17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五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6 行政许可3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依据文号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条款号 第三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04-01-13 条款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展开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91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地级以上市政府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依据文号 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二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依据文号 粤府〔2014〕8号 条款号 44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7-02-27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
7 行政许可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93、94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93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 地级以上市政府 94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 县级政府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条款号 第三十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02-11-01 条款内容 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依据文号 粤府〔2014〕8号 条款号 45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7-02-27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二十六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条款号 第十二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1-02-01 条款内容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8 行政许可1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591号 条款号 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13-12-07 条款内容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展开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依据文号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09-11-17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五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9 行政许可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591号 条款号 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13-12-07 条款内容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展开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依据文号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09-11-17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五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10 行政许可6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遗失补领)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91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地级以上市政府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依据文号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条款号 第三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04-01-13 条款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展开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依据文号 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二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依据文号 粤府〔2014〕8号 条款号 44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7-02-27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
11 行政许可4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91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地级以上市政府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依据文号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条款号 第三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04-01-13 条款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展开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依据文号 粤府〔2014〕8号 条款号 44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7-02-27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展开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依据文号 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二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2 行政许可1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依据文号 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12-06-21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591号 条款号 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13-12-07 条款内容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展开 设立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依据文号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条款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颁布机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09-11-17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设立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条款号 第五条 颁布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实施日期 2015-07-01 条款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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