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1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出版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三十五、三十七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 粤府令第214号 下放第25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 第三、七、八、九、十四、十五、十九条,《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55项
2 行政许可2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 粤府令第214号 委托第24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 附件1委托事项清单第31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 第五十四号 第二十五条,《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2003年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 第六条,《电影管理条例》 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项 第6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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