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2 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法人组织 1.《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2.《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第十五、十六条。
2 行政许可1 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 法人组织 1.《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 2.《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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