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三七六项
2 行政许可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条
3 行政许可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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