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2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政法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 第九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2012年修正 第十八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第42项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第二十二、二十四条
2 行政许可5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政法规】《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第49项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 国宗发〔2018〕11号 第二十二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2012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
3 行政许可3 设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第三十五条 【行政法规】《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 国宗发〔2018〕15号 第七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2012年修正 第三十三、五十四条
4 行政许可1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核、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政法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 第十二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2012年修正 第十三条 《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法规】《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第40项
5 行政许可6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第五十七条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 国宗发〔2018〕11号 第三十九、四十条第二款、四十一条
6 行政许可7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国务院令686号修订 第二十三条 
7 行政许可8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自然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57号主席令 第十三条 【行政法规】《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侨政〔2015〕53号 第十五条
8 行政许可4 民族、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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