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3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三、六、十六、十八、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2年修正 第五十七条
2 行政许可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行政法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六、十六、十八、二十七条
3 行政许可2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部发〔1994〕503号 第三、四、五条,《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 粤劳社发〔2009〕8号 第二、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9年修正 第三十九条
4 行政许可5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四、五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四条
5 行政许可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正)第八、十一、五十三、五十四条
6 行政许可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16年修正 第八、十一、五十三、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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