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处罚1 |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行政处罚2 |
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九条 |
3 |
行政处罚3 |
对单位或个人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四条 |
4 |
行政处罚4 |
由于过失或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产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四条【行政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