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职权类别 | 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设定依据 |
1 | 行政许可10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
2 | 行政许可12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自然人 | 《个体工商户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八、十、十二条,《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号公告 第四十、四十二条 |
3 | 行政许可4 | 广告发布变更登记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8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部门鬼斩】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三、五条。 |
4 | 行政许可6 | 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8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部门鬼斩】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三、五条。 |
5 | 行政许可14 | 对个体工商户的备案 | 自然人 |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 2015年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 第八条。 |
6 | 行政许可7 |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正)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十二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3.[部门规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第一款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第十九条第一款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 (四)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7 | 行政许可2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自然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 第二十一号主席令 第三十五、三十六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38号) 第四、八、十、十一条,《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 第二条 |
8 | 行政许可13 | 企业登记注册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修订) 2017年修订 第六、七、二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 第三、四、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条,《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号公告 第四十、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 2006年修订 第九、十三、九十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 2016年修正 第七、十、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 2013年修订 第六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2009年国务院令第567号 第五、六、七、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 2016年修正 第三、十四条,《企 |
9 | 行政许可11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号公告 第四十、四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 第四、二十、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 第十六条 |
10 | 行政许可17 | 增、减、补、换发证照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二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2010年国务院令第584号 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 第三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2014年修订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
11 | 行政许可5 | 广告发布申请登记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8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部门鬼斩】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三、五条。 |
12 | 行政许可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第二十五条,《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一、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三十三条 |
13 | 行政许可1 | 食品经营许可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 第二十一号主席令 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 第四、六、二十七、二十九、三十六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2016〕6号 第二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1号) 第十二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 粤食药监办食餐[2016]36号 第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粤府〔2014〕8号 第46项 |
14 | 行政许可15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备案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2014年修订 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5年) 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八条 |
15 | 行政许可8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1.[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2.[部门规章]《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八条第一款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第一款 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第二款 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九条 登记事项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3.[其它文件]《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五批)的通知》(云府〔2015〕12号) |
16 | 行政许可16 | 对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 第三条。 |
17 | 行政许可9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修正)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 |
序号 | 行政职权类别 | 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设定依据 |
1 | 行政处罚514 | 认证机构向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区域或者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2 | 行政处罚224 |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未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3 | 行政处罚440 | 对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 |
4 | 行政处罚554 | 对网络食品经营者未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和销售记录的,或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标注产品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5 | 行政处罚287 | 认证委托人未依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6 | 行政处罚246 | 使用没有原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的旧起重机械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六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7 | 行政处罚41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卫生要求运输、配送食品,或者未配备与销售食品相适应的保温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
8 | 行政处罚655 | 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没有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或未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9 | 行政处罚49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五章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五章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
10 | 行政处罚423 | 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生产、不召回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七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11 | 行政处罚435 | 对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
12 | 行政处罚525 |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 |
13 | 行政处罚201 | 对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 |
14 | 行政处罚401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15 | 行政处罚259 | 对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16 | 行政处罚757 | 对违反《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纤维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
17 | 行政处罚243 |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
18 | 行政处罚609 |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十一条 |
19 | 行政处罚697 | 对非法收购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20 | 行政处罚556 | 认证机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21 | 行政处罚23 | 对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 |
22 | 行政处罚377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 |
23 | 行政处罚405 | 对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识等标志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销售过期、失效、变质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酒类产品;使用非食用酒精、原料或者添加剂配制酒类产品;假冒专利,盗版复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二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 |
24 | 行政处罚220 | 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第四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25 | 行政处罚197 | 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 |
26 | 行政处罚26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
27 | 行政处罚620 | 毛绒纤维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毛绒纤维,没有建立健全毛绒纤维入库质量验收、出库质量检查制度,保证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毛绒纤维的类别、型号、等级、数量、包装、标识等与质量凭证相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28 | 行政处罚312 | 对药品生产企业拒绝召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29 | 行政处罚66 | 发生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30 | 行政处罚308 | 对定点批发企业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定点批发企业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 |
31 | 行政处罚51 | 对食品小作坊或者食品摊贩拒绝、阻挠、干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32 | 行政处罚199 |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八十一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
33 | 行政处罚481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 |
34 | 行政处罚428 |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 |
35 | 行政处罚167 |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
36 | 行政处罚93 | 生产者在主动召回报告确定的召回完成时限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没有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主动召回总结;在责令召回实施过程中,生产者没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提交阶段性召回总结;生产者没有制作并保存完整的责令召回记录,没有在召回完成时限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召回总结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一款 |
37 | 行政处罚46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38 | 行政处罚537 |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39 | 行政处罚508 |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或者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
40 | 行政处罚653 | 麻类纤维经营者销售麻类纤维,每批麻类纤维未附有质量凭证;麻类纤维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麻类纤维品种、等级、重量与质量凭证、标识不相符;经公证检验的麻类纤维,未附有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41 | 行政处罚581 | 对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42 | 行政处罚64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43 | 行政处罚184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第一十五条第二款,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第一十六条第二款 |
44 | 行政处罚628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接受安全监察指令的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改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四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45 | 行政处罚379 | 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不在认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46 | 行政处罚26 | 气瓶或者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或者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一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二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三款 |
47 | 行政处罚73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
48 | 行政处罚37 |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失去公正地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49 | 行政处罚698 | 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50 | 行政处罚42 | 认证机构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或者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与国家推行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妨碍社会管理,或者有损社会道德风尚;未公开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未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未及时向其认证的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51 | 行政处罚533 | 隐匿、转移、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52 | 行政处罚500 | 对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的,未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的,对施工过程记录不真实的,移装未经安全评估或者出厂文件不齐全的电梯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单位在交付使用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被他人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三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六条 |
53 | 行政处罚258 |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三款 |
54 | 行政处罚563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三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55 | 行政处罚476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擅自启封、使用、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及相关物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广 |
56 | 行政处罚98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九条 |
57 | 行政处罚233 | 负有责任的单位在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58 | 行政处罚247 | 对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
59 | 行政处罚641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60 | 行政处罚502 | 生产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61 | 行政处罚707 | 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数量,超过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生产、加工的有机产品实际数量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62 | 行政处罚465 | 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无菌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63 | 行政处罚159 | 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五章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64 | 行政处罚101 | 对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
65 | 行政处罚132 | 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66 | 行政处罚50 | 对医疗机构重复使用无菌器械的,或者对应当销毁未进行销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67 | 行政处罚15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2017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三款 |
68 | 行政处罚478 | 对展会主办方不履行相关职责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69 | 行政处罚572 | 系统成员擅自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70 | 行政处罚670 | 对生产者违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 |
71 | 行政处罚24 | 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 第二十条第一款 |
72 | 行政处罚337 | 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73 | 行政处罚267 |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74 | 行政处罚298 | 生产者未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儿童玩具缺陷等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未实施主动召回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75 | 行政处罚71 | 经营者未对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
76 | 行政处罚55 | 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77 | 行政处罚733 | 对销售的农产品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销售的农产品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国发[1987]31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 |
78 | 行政处罚400 | 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未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情节严重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79 | 行政处罚284 |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80 | 行政处罚169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
81 | 行政处罚713 | 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指假药、劣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
82 | 行政处罚165 |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或者无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未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档案的;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未按照要求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未按照要求开展重点监测的;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其他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一十八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
83 | 行政处罚182 | 生产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召回报告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84 | 行政处罚634 | 棉花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85 | 行政处罚285 |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将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下同)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部分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制造单位没有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资质的制造单位加工或者购买其加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200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三十五条 |
86 | 行政处罚469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87 | 行政处罚211 | 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的包装、标识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三款 |
88 | 行政处罚112 |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
89 | 行政处罚691 | 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90 | 行政处罚680 |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防伪技术产品或已获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而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91 | 行政处罚743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或者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连续2次不合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
92 | 行政处罚480 | 对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食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93 | 行政处罚328 | 对食品小作坊未建立生产台账记录,或者违反包装要求,或者违反有关义务性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94 | 行政处罚366 |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没收该计量器具;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 |
95 | 行政处罚507 | 生产者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和赔偿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96 | 行政处罚317 | 茧丝经营者在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茧丝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茧丝经营者经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茧丝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97 | 行政处罚306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98 | 行政处罚122 | 麻类纤维经营者从事麻类纤维加工活动,示具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设备和环境、检验人员、加工机械和加工场所、质量保证制度等质量保证基本条件或麻类纤维经营者从事麻类纤维加工活动,没有挑拣、排除麻类纤维中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麻类纤维物质;未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麻类纤维分品种、分类别、分季别、分等级加工,对加工后的麻类纤维组批置放;未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加工后的麻类纤维进行包装;未对加工后的麻类纤维标注标识,并且所标注标识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等级(规格型号)、重量、批号、执行标准编号、加工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国家有关麻类纤维标准对标识有其他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第二十一条 |
99 | 行政处罚91 |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100 | 行政处罚133 | 对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101 | 行政处罚715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未按照规定保存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 |
102 | 行政处罚459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103 | 行政处罚126 | 制造、销售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或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要求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2010年 第五十条 |
104 | 行政处罚228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105 | 行政处罚685 | 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
106 | 行政处罚548 | 生产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生产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生产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假冒许可证编号的商品的;生产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零部件进行生产、加工、制作或者组装的商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
107 | 行政处罚527 | 生产者擅自启封、转移、销毁或销售被封存的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108 | 行政处罚97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
109 | 行政处罚520 | 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110 | 行政处罚208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
111 | 行政处罚421 | 对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 |
112 | 行政处罚696 | 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 |
113 | 行政处罚754 | 伪造或者冒用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及防伪注册登记等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114 | 行政处罚47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委托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出厂检验的;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利用新资源生产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不能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其他污染的食品或者非食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在委托加工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
115 | 行政处罚251 |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包括使用的符号)、文字和名称与强制性认证标志、国家统一的自愿性认证标志或者已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将公众熟知的社会公共资源或者具有特定含义的认证名称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标志的组成部分;将容易误导公众或者造成社会歧视、有损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标志组成部分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116 | 行政处罚547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未在大型游乐设施明显部位装设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铭牌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
117 | 行政处罚737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118 | 行政处罚155 |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119 | 行政处罚309 |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989年卫生部令第3号 第二十八条 |
120 | 行政处罚168 | 对违反《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未依法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或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第一十章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121 | 行政处罚362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122 | 行政处罚567 | 对食品小作坊生产活动不符合生产规范要求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2017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 |
123 | 行政处罚569 | 从事加油站计量器具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有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二条第一款,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
124 | 行政处罚347 |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十七条 |
125 | 行政处罚632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126 | 行政处罚419 | 对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127 | 行政处罚150 |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
128 | 行政处罚640 | 对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
129 | 行政处罚424 | 对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
130 | 行政处罚140 | 对食品检验机构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违反《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增加检验项目或者超出资质认定批准范围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的;接受影响检验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公正性行为的;未依照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食品检验,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承担行政机关指定检验任务,进行其他违规行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131 | 行政处罚348 | 对违反《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未对原辅材料进行进货检查验收记录,或者未验明原辅材料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以及包装、标识等要求进行生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 |
132 | 行政处罚598 | 负有责任的单位在种设备发生一般事故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133 | 行政处罚85 |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134 | 行政处罚206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违反规定,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135 | 行政处罚381 | 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136 | 行政处罚607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
137 | 行政处罚38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2017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七条第二款 |
138 | 行政处罚222 | 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生产实施细则》规定生产;生产企业伪造产品原始记录及购销票据;生产企业销售其他企业无菌器械医疗机构未建立使用后销毁制度或伪造、变造无菌器械采购、使用后销毁记录;生产、经营企业将有效证件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向城乡集贸市场提供无菌器械或直接参与城乡集贸市场无菌器械交易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 |
139 | 行政处罚330 | 对食品经营者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140 | 行政处罚648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141 | 行政处罚157 | 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017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 |
142 | 行政处罚466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 |
143 | 行政处罚610 | 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144 | 行政处罚39 | 未标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或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2010年 第五十六条 |
145 | 行政处罚68 | 对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2012修正)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一 |
146 | 行政处罚99 | 对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147 | 行政处罚305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148 | 行政处罚673 | 对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149 | 行政处罚412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三条第二款,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三条第三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三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条第二款 |
150 | 行政处罚365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违反规定,未在产品显著位置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151 | 行政处罚470 |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取得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而开展检定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152 | 行政处罚457 |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 |
153 | 行政处罚107 | 对检验检测机构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整改期间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逾期未改正、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依法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其他情形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 |
154 | 行政处罚289 | 对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按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医疗 |
155 | 行政处罚726 |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三条第二款 |
156 | 行政处罚386 | 代印、代制或者提供假冒标识或者包装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 |
157 | 行政处罚253 |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八十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三款 |
158 | 行政处罚339 |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行的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159 | 行政处罚759 |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十条 |
160 | 行政处罚76 | 麻类纤维经营者收购麻类纤维,不具备麻类纤维收购质量验收制度、相应的文字标准和实物标准样品等质量保证基本条件或麻类纤维经营者收购麻类纤维,未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确定所收购麻类纤维的品种、类别、季别、等级、重量,并分别置放;未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挑拣、排除麻类纤维中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麻类纤维物质;对所收购麻类纤维的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未进行晾晒等技术处理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
161 | 行政处罚627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聘用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 |
162 | 行政处罚280 |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条第二款 |
163 | 行政处罚217 | 对补酒、保健等配制酒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二款 |
164 | 行政处罚652 | 对办理无菌器械注册申报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无菌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165 | 行政处罚477 | 承租使用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或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或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 |
166 | 行政处罚575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商品且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生产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且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生产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假冒许可证编号的商品且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生产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零部件进行生产、加工、制作或者组装的商品且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生产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 |
167 | 行政处罚194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卷烟、酒、饮料,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没有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标注商品条码的,没有标注委托者注册备案商品条码。使用未经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条码;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168 | 行政处罚380 |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七十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169 | 行政处罚396 | 眼镜配制者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170 | 行政处罚350 | 认证机构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或者不及时撤销认证证书或者停止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171 | 行政处罚671 | 对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172 | 行政处罚60 | 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的,特殊食品经营者未履行查验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173 | 行政处罚185 | 生产者接到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缺陷调查通知,但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拒绝配合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缺陷调查;未及时将缺陷调查结果报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74 | 行政处罚487 | 每批茧丝未附有有效的质量凭证,或质量凭证失效;包装、标识不符合《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茧丝的质量、数量与质量凭证、标识不相符;经公证检验的茧丝,未附公证检验证书,有公证检验标记粘贴规定的,未附公证检验标记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175 | 行政处罚734 | 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176 | 行政处罚376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对因设计、制造、安装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未按照《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要求进行排查处理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
177 | 行政处罚395 | 对向无酒类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批发酒类或从无酒类生产或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酒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国发[1987]31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178 | 行政处罚402 | 对生产、销售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生产、销售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生产、销售食品中有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零部件进行生产、加工、制作或者组装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生产、销售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假冒许可证编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 |
179 | 行政处罚509 | 认证委托人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者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180 | 行政处罚44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
181 | 行政处罚550 | 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装卸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2018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
182 | 行政处罚43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183 | 行政处罚695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 |
184 | 行政处罚515 |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185 | 行政处罚467 | 对销售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生物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 |
186 | 行政处罚393 | 对未按规定记录保存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187 | 行政处罚290 | 对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或者使用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或说明书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未载明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经营或者使用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六章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 |
188 | 行政处罚227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189 | 行政处罚183 | 对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未按规定进行原料查验,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0 | 行政处罚432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四条第二款 |
191 | 行政处罚644 | 对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废弃零部件、过期或废弃的产品包装,不按规定处理;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营或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不按规定报告;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不按规定报告,擅自处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三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四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2 | 行政处罚645 |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经营者未履行查验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193 | 行政处罚286 |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收购、加工、销售、承储活动中伪造、变造、冒用毛绒纤维质量凭证、标识、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和标志、《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的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194 | 行政处罚475 |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
195 | 行政处罚16 | 对销售者未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温度、湿度和环境等不符合特殊要求;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或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违反相关规定,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未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 |
196 | 行政处罚58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及建立档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中未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197 | 行政处罚647 | 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198 | 行政处罚25 | 对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 |
199 | 行政处罚494 |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每年年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200 | 行政处罚699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强制检验、比对检验或者加严检验;无标或者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的;未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备案或者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其他备案的;无生产记录或者销售记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三 |
201 | 行政处罚613 |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202 | 行政处罚538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索证索票,或者未按规定公示等级评定结果的,纳入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传送数据的,或者上传虚假电子凭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
203 | 行政处罚117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
204 | 行政处罚297 | 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 |
205 | 行政处罚315 | 对生产者违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三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三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7号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 |
206 | 行政处罚541 | 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具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 |
207 | 行政处罚2 | 对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未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参加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208 | 行政处罚250 | 对认证机构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要求;认证机构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要求,情节轻微且不影响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或者认证有效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9 | 行政处罚138 |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九条 |
210 | 行政处罚226 |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的,未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211 | 行政处罚544 | 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破坏铅签封,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二条第二款 |
212 | 行政处罚418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生产、经销隐匿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213 | 行政处罚327 | 对食品摊贩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 |
214 | 行政处罚420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由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等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
215 | 行政处罚756 |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而销售或交付用户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
216 | 行政处罚27 |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使用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组装、修理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
217 | 行政处罚30 | 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
218 | 行政处罚193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未对设计中首次使用的新技术进行安全性能验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 |
219 | 行政处罚442 | 毛绒纤维经营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不具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设备和环境、检验人员、加工机械和加工场所、质量保证制度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拒不改正的或毛绒纤维经营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没有挑拣、排除毛绒纤维中导致质量下降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毛绒纤维分类别、分等级加工,对加工后的毛绒纤维成包组批;没有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加工后的毛绒纤维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且标识有中文标明的品种、等级、批次、包号、重量、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标识与毛绒纤维的质量、数量不相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20 | 行政处罚429 | 对销售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未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的。销售者未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仍予销售的行为;销售者未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而销售;生产企业发现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未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未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未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五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九条第一款 |
221 | 行政处罚374 | 对食品检验机构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 |
222 | 行政处罚343 | 对食品小作坊或者食品摊贩因违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食品摊贩登记卡以外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
223 | 行政处罚11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 |
224 | 行政处罚53 |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或者召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
225 | 行政处罚460 | 制造、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017年修正 第二十七条 |
226 | 行政处罚176 |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227 | 行政处罚738 | 对医疗机构使用假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 2017年2月21日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 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 2017年2月21日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 |
228 | 行政处罚77 |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八十一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29 | 行政处罚255 | 经登记设立的境外认证机构代表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230 | 行政处罚693 | 对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未依据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
231 | 行政处罚276 | 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在监督检验合格前将特种设备投入使用的,使用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超过允许工作参数使用特种设备的,将非承压设备作为承压设备使用的,未按评估单位的建议完成更新、改造并经检验合格继续使用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九条第一 |
232 | 行政处罚329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 |
233 | 行政处罚134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生产、经销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234 | 行政处罚189 |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未及时更换超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235 | 行政处罚232 |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消防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236 | 行政处罚21 |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
237 | 行政处罚709 | 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未履行管理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238 | 行政处罚492 | 对药品经营企业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239 | 行政处罚59 |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40 | 行政处罚180 | 对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 |
241 | 行政处罚383 |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五十条第一款 |
242 | 行政处罚751 | 对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 |
243 | 行政处罚558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标注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2017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第四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
244 | 行政处罚249 | 对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
245 | 行政处罚622 | 纤维加工企业、纺织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对用于销售的工业下脚料必须进行包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包装上未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内容的;纤维加工企业、纺织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对用于销售的工业下脚料杂质或16mm以下短纤维含量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包装上未注明“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絮用纤维制品”警示语的;纤维加工企业、纺织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对用于销售的工业下脚料含有未洗净的动物毛或者绒,包装上未注明“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絮用纤维制品”警示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质检执联〔2002〕204号 第三十二条 |
246 | 行政处罚241 | 产品防伪技术评审机构、检验机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结论与数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 |
247 | 行政处罚179 | 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 第五条第一款,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 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248 | 行政处罚415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249 | 行政处罚397 | 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加工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250 | 行政处罚382 |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251 | 行政处罚50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
252 | 行政处罚324 | 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 |
253 | 行政处罚719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254 | 行政处罚629 | 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 第五条 |
255 | 行政处罚511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九十二条 |
256 | 行政处罚621 |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新增检验项目,未申请单项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257 | 行政处罚83 | 进口或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者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 |
258 | 行政处罚443 | 棉花经营者隐匿、转移、损毁被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的物品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259 | 行政处罚181 |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260 | 行政处罚281 |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261 | 行政处罚745 | 经营者在现场交易时,没有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如有异议的,没有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二条第四款 |
262 | 行政处罚482 | 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现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未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或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263 | 行政处罚425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264 | 行政处罚471 | 生产者未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八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265 | 行政处罚323 | 生产者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备案;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266 | 行政处罚721 |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017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 |
267 | 行政处罚364 | 麻类纤维经营者在麻类纤维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268 | 行政处罚591 |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269 | 行政处罚661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270 | 行政处罚729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271 | 行政处罚474 |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 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272 | 行政处罚360 | 对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四条第二款,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 第一条第一款 |
273 | 行政处罚566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未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274 | 行政处罚600 | 对生产无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九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275 | 行政处罚592 | 对生产并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 |
276 | 行政处罚564 | 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
277 | 行政处罚300 | 对无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酒类生产、经营业务的;既无酒类生产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 |
278 | 行政处罚717 | 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279 | 行政处罚335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未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授权书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每年年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
280 | 行政处罚706 | 对商品交易市场设立的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发现市场内有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未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导致市场内出现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第七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
281 | 行政处罚86 | 对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患有规定的疾病之一,未调离;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拒绝卫生监督;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化妆品生产企业不符合规定的卫生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 |
282 | 行政处罚274 | 对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283 | 行政处罚28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 |
284 | 行政处罚407 | 对代印、代制或者提供假冒标识或者包装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 |
285 | 行政处罚586 |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没有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286 | 行政处罚294 | 对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第八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
287 | 行政处罚388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未按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288 | 行政处罚658 | 对药品生产企业对召回药品的没有详细的处理记录,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没有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的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289 | 行政处罚203 |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配备的持证操作人员未能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290 | 行政处罚56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九十五条 |
291 | 行政处罚594 | 对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二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七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一条第一款 |
292 | 行政处罚164 | 对经营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
293 | 行政处罚657 |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转让或者倒卖认证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294 | 行政处罚447 |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295 | 行政处罚606 | 对定点批发企业违规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规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六十八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
296 | 行政处罚108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
297 | 行政处罚21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二款 |
298 | 行政处罚248 |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未经批准即购买咖啡因;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单位未经批准即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未按照规定上报年度需求计划即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需求计划并经批准即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未经批准即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
299 | 行政处罚588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
300 | 行政处罚245 | 获得计量授权的单位,被授权项目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301 | 行政处罚674 |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收到检验报告后未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第四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302 | 行政处罚749 |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303 | 行政处罚263 | 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停用、启用手续的,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的,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 |
304 | 行政处罚384 | 对擅自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九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305 | 行政处罚344 | 对设有网站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经营者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二条第二款 |
306 | 行政处罚212 |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事故,对特种设备事故负有责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四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五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六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七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307 | 行政处罚568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 |
308 | 行政处罚174 |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进行包装没有防止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混入包装;类别、型号、等级、标识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不一致;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或《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未附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标志或《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的证书;既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也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未附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不相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309 | 行政处罚618 | 对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十二项 |
310 | 行政处罚496 | 零售商品经销者违反《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销售的商品,经核称超出《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负偏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 第十条 |
311 | 行政处罚336 |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标注净含量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
312 | 行政处罚256 | 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 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313 | 行政处罚137 |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在专用账册中载明或者未按规定留存出口许可、相应证明材料备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七章第四十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七章第四十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七章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七章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
314 | 行政处罚446 |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
315 | 行政处罚557 | 对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316 | 行政处罚271 | 对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第八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317 | 行政处罚748 | 对药品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318 | 行政处罚637 | 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319 | 行政处罚231 | 对未按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七十四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五十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 |
320 | 行政处罚368 | 篡改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质期的;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假冒认证标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商品条码等标志标识,或者假冒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的;生产、销售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九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十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 |
321 | 行政处罚371 | 认证机构、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绝接受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322 | 行政处罚230 | 对擅自启封、转移、使用、改动、销毁、销售被查封物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六十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第二款 |
323 | 行政处罚3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建立充装气体质量检查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在其充装的气体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危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安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324 | 行政处罚195 | 对特殊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立专柜或者专区并用提示牌标明的,或者未按规定存放特殊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
325 | 行政处罚279 | 召回报告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的,生产者没有按照召回报告及时实施召回;召回报告未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生产者没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召回要实施召回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326 | 行政处罚724 | 对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327 | 行政处罚684 |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328 | 行政处罚302 |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 |
329 | 行政处罚411 | 对《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
330 | 行政处罚1 |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331 | 行政处罚238 |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从事贮存、配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十条 |
332 | 行政处罚105 |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
333 | 行政处罚265 | 对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无保持清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无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无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的;无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无进行消毒;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未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的;无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没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的;无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10年卫生部令第71号 第十六条 |
334 | 行政处罚17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修正 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
335 | 行政处罚758 | 对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委托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责令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 |
336 | 行政处罚517 | 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337 | 行政处罚387 | 不按要求保持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获证条件的或者计量认证条件,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338 | 行政处罚18 | 生产者违反《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339 | 行政处罚90 |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 |
340 | 行政处罚676 | 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采取措施并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七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七章第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341 | 行政处罚202 | 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情节严重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九十六条 |
342 | 行政处罚147 | 对故意为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 |
343 | 行政处罚417 |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没有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344 | 行政处罚27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
345 | 行政处罚187 | 对学生服使用单位违反《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三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 |
346 | 行政处罚403 | 认证机构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347 | 行政处罚519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 |
348 | 行政处罚553 | 从事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回收的单位销售的废旧絮用纤维制品,所销售废旧絮用纤维制品不符合絮用纤维制品国家标准要求,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理因素的或从事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回收的单位销售的废旧絮用纤维制品,不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理因素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质检执联[2002]204号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349 | 行政处罚367 | 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350 | 行政处罚48 | 获得计量授权的单位,超出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351 | 行政处罚534 | 对修理者未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未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不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四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四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四章第一十三条第三款,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四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四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八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8第三次修正) 中华 |
352 | 行政处罚739 | 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
353 | 行政处罚570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
354 | 行政处罚505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七十九条第二款 |
355 | 行政处罚687 | 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十五条 |
356 | 行政处罚731 |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357 | 行政处罚597 |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考核合格投入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358 | 行政处罚7 | 对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规模、条件与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能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小摊贩未在其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登记卡,或者转让、出租、出借食品摊贩登记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 |
359 | 行政处罚198 | 擅自启封、转移、使用、改动、销毁、销售被查封物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六十条第一款 |
360 | 行政处罚577 | 境外认证机构未经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行为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361 | 行政处罚175 | 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362 | 行政处罚19 |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十条第一款 |
363 | 行政处罚498 | 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运输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364 | 行政处罚151 | 对违反《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未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许可事项变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
365 | 行政处罚664 |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复查其产品仍然不合格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第四章第五十条第一款 |
366 | 行政处罚14 | 违反《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即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没有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没有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在国内生产或代理销售商品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代理者没有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交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367 | 行政处罚95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 |
368 | 行政处罚200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七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 |
369 | 行政处罚472 | 集市主办者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370 | 行政处罚552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371 | 行政处罚532 | 对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
372 | 行政处罚682 |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
373 | 行政处罚291 | 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十二条 |
374 | 行政处罚316 | 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 第七条 |
375 | 行政处罚510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五十二条 |
376 | 行政处罚491 | 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377 | 行政处罚760 | 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378 | 行政处罚662 | 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379 | 行政处罚235 | 经营者销售商品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不相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二条第三款 |
380 | 行政处罚727 | 对使用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者将其作为促销赠品、有奖销售活动的奖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四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 |
381 | 行政处罚152 |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拒不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382 | 行政处罚79 |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383 | 行政处罚599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九十八条第二款 |
384 | 行政处罚81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食品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 |
385 | 行政处罚311 | 对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 |
386 | 行政处罚441 | 对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
387 | 行政处罚562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受委托进行安全评估的单位或者机构出具虚假评估结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 |
388 | 行政处罚711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389 | 行政处罚390 |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390 | 行政处罚521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391 | 行政处罚582 | 对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需要变更但未按时提出变更申请,而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392 | 行政处罚109 |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393 | 行政处罚574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四条第一款 |
394 | 行政处罚406 |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伪造、变造仪评的数据或结论;茧丝经营者收购、加工、销售、承储茧丝,伪造、变造、冒用质量保证条件审核意见书、茧丝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395 | 行政处罚549 | 加油站经营者进行成品油零售时,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不相符,其偏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其偏差超过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允许误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396 | 行政处罚192 | 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二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三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 |
397 | 行政处罚722 |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398 | 行政处罚410 | 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未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理废弃物,废弃物回流入食品加工、经营等环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399 | 行政处罚516 | 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负责人、采购人员等有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九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九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
400 | 行政处罚651 | 对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样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401 | 行政处罚730 | 对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条第一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402 | 行政处罚430 | 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规定报告种植情况;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军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47号 第二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 |
403 | 行政处罚31 | 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404 | 行政处罚33 | 对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
405 | 行政处罚744 | 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样品申请药包材注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 |
406 | 行政处罚736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407 | 行政处罚338 |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 |
408 | 行政处罚683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409 | 行政处罚268 | 发生重大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410 | 行政处罚260 | 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对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411 | 行政处罚264 | 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
412 | 行政处罚46 | 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未在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仍然加工或使用等)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 |
413 | 行政处罚358 | 对定点生产企业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 |
414 | 行政处罚578 |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
415 | 行政处罚145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416 | 行政处罚750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存放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417 | 行政处罚438 | 对为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提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其他方式等广告服务;为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提供虚假商品标识、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虚假证明材料;隐匿、转移、销毁先行登记保存的或者被查封、扣押的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为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提供运输、仓储、保管等服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 |
418 | 行政处罚269 |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的,或者阻挠、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419 | 行政处罚499 | 对企业使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料及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的;超范围、超限量等不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使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 |
420 | 行政处罚617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安装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
421 | 行政处罚668 | 毛绒纤维经营者收购毛绒纤维,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真实确定所收购毛绒纤维的类别、等级、重量;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挑拣、排除导致质量下降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没有对所收购毛纤维的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进行晾晒、烘干等技术处理;没有对所收购的毛绒纤维按类别、等级、型号分别置放,并妥善保管或毛绒纤维经营者收购毛绒纤维,没有对所收购的毛绒纤维按净毛绒计算公量,拒不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一款 |
422 | 行政处罚589 | 棉花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棉未建立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或者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棉实物与公证检验证书、标志不符,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致使国家储备棉质量变异,或者将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423 | 行政处罚5 | 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 |
424 | 行政处罚61 | 对生产、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无执行标准或者无标明执行标准编号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无中文标明酒类名称、厂名、厂址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限期使用的酒类产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伪造、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销售本条例第七条所列的酒类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 |
425 | 行政处罚633 | 特种设备未进行型式试验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426 | 行政处罚551 | 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427 | 行政处罚67 |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428 | 行政处罚506 | 对已取得《无菌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新建、改建厂房未经批准擅自生产;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产品批号;伪造或冒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擅自增加无菌器械型号、规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 |
429 | 行政处罚292 |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设备运营期间,无安全管理人员在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430 | 行政处罚677 | 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生 |
431 | 行政处罚218 | 对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 |
432 | 行政处罚154 |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要求进行重大修理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 |
433 | 行政处罚623 |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已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进行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五款 |
434 | 行政处罚605 | 列入目录的产品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 |
435 | 行政处罚275 | 对超越许可证范围擅自从事酒类生产、经营业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 |
436 | 行政处罚351 | 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或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企业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201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修正 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
437 | 行政处罚304 |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未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
438 | 行政处罚461 | 认证委托人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439 | 行政处罚89 |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440 | 行政处罚686 | 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二款 |
441 | 行政处罚394 |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数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 第五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 第五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 第五章第一十七条第二款 |
442 | 行政处罚307 | 对未按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情形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 |
443 | 行政处罚12 |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没有按规定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重机械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444 | 行政处罚359 | 对医疗机构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无菌器械的,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 |
445 | 行政处罚539 | 对有关部门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
446 | 行政处罚479 | 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447 | 行政处罚136 | 对认证机构受到告诫或者警告后仍未改正的;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向认证对象出具认证证书的;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发现认证对象未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的;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予配合和协助,拒绝、隐瞒或者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448 | 行政处罚614 | 对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 |
449 | 行政处罚116 | 对检验检测机构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450 | 行政处罚244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在经核准的检验、检测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或者未按规定受理检验申请、完成检验工作、告知检验结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三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451 | 行政处罚32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
452 | 行政处罚191 | 对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四十九条 |
453 | 行政处罚667 | 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454 | 行政处罚239 | 对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疫苗检验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七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455 | 行政处罚740 | 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已被公布暂停销售而仍然销售该医疗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
456 | 行政处罚526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457 | 行政处罚540 |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458 | 行政处罚121 | 棉花经营者销售的棉花没有质量凭证,或者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凭证、标识与实物不符,或者经公证检验的棉花没有公证检验证书、国家储备棉没有粘贴公证检验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459 | 行政处罚153 | 对进口已获得药品进口注册证书的药品,未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条第一款 |
460 | 行政处罚234 |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461 | 行政处罚163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经销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462 | 行政处罚654 | 对药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463 | 行政处罚120 | 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464 | 行政处罚615 | 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017年修正 第二十三条 |
465 | 行政处罚296 | 对药品生产企业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需召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466 | 行政处罚188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467 | 行政处罚146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条第一款 |
468 | 行政处罚6 |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469 | 行政处罚434 | 对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
470 | 行政处罚261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未对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 |
471 | 行政处罚355 | 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 第四条 |
472 | 行政处罚385 | 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473 | 行政处罚237 | 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无菌器械;伪造或冒用他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 |
474 | 行政处罚35 |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 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475 | 行政处罚113 |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在中国境内加工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报告的;企业的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与现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监督检查时,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
476 | 行政处罚660 | 对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化妆品生产企业不符合规定的卫生要求超过两项以上;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四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五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一 |
477 | 行政处罚672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478 | 行政处罚485 |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
479 | 行政处罚635 |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
480 | 行政处罚242 |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经检查不符合原考核条件,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481 | 行政处罚80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
482 | 行政处罚69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
483 | 行政处罚149 | 对药包材检验机构在承担药包材检验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第八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484 | 行政处罚437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 |
485 | 行政处罚124 |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毛绒纤维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毛绒纤维经营者经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毛绒纤维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 |
486 | 行政处罚439 | 对生产者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未按规定更新备案信息的;未按规定提交调查分析结果的;未按规定保存汽车产品召回记录的;未按规定发布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和召回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四 |
487 | 行政处罚561 | 家用汽车产品不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关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其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要求未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未包括或未完全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销售日期;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应当明示的其他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1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十八条 |
488 | 行政处罚103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489 | 行政处罚747 |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无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没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
490 | 行政处罚611 | 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等;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 |
491 | 行政处罚413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经营条件或者仓储、保管、运输及网络平台服务的;传授、提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技术和方法或者为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监制服务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广告服务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票据、账户、合同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制作或者提供商品标识、包装、说明书的;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履行审查等责任,致使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展销场所的;为他人隐匿、转移、销毁被查封、扣押的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2012年修正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492 | 行政处罚593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未按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 |
493 | 行政处罚88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494 | 行政处罚742 | 对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 |
495 | 行政处罚619 | 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报告的,或者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496 | 行政处罚229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条,未按规定标注净含量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第五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497 | 行政处罚130 | 麻类纤维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麻类纤维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498 | 行政处罚746 | 对违反《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广告的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六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 |
499 | 行政处罚700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三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三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三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三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
500 | 行政处罚752 | 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 |
501 | 行政处罚135 | 对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国发[1987]31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七章第五十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502 | 行政处罚528 |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503 | 行政处罚40 | 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三款 |
504 | 行政处罚448 |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505 | 行政处罚326 | 进口或者销售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506 | 行政处罚573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
507 | 行政处罚166 |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修订 第三十二条 |
508 | 行政处罚426 | 对传授、提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技术和方法或者为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监制服务;为他人隐匿、转移、销毁被查封、扣押的假冒伪劣商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履行审查等责任,致使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展销场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经营条件或者仓储、保管、运输及网络平台服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票据、账户、合同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制作或者提供商品标识、包装、说明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广告服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
509 | 行政处罚353 | 对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无菌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六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510 | 行政处罚127 | 对食品检验机构存在出具虚假食品检验报告或者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聘用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认定证书暂停期间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的;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依法撤销资质认定的其他情形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511 | 行政处罚580 | 对违反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512 | 行政处罚36 |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513 | 行政处罚728 | 对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514 | 行政处罚4 | 生产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
515 | 行政处罚414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516 | 行政处罚13 |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未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 |
517 | 行政处罚209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518 | 行政处罚555 |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519 | 行政处罚53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520 | 行政处罚678 | 计量检定人员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521 | 行政处罚310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在交付使用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特种设备被他人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四款,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行政执法 |
522 | 行政处罚436 | 对食品摊贩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经营来源不明的食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发现食品或者食品原料有安全隐患没有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报告;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食品 |
523 | 行政处罚584 |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八条 |
524 | 行政处罚123 | 对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525 | 行政处罚559 | 对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十二项 |
526 | 行政处罚223 | 对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生产、销售篡改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质期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生产、销售假冒认证标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商品条码等标志标识,或者假冒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四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2012年修正) 广东省第 |
527 | 行政处罚473 | 集市主办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计量器具;使用未申请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一条第二款 |
528 | 行政处罚725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经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十四条 |
529 | 行政处罚453 | 对从事特种设备活动的单位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或者其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变更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变更,或者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530 | 行政处罚450 |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修正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
531 | 行政处罚111 |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停止销售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 |
532 | 行政处罚452 | 对零部件生产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不配合缺陷调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6年第18号令 第一条第一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533 | 行政处罚531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
534 | 行政处罚458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未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报告召回计划,未在集中销毁处理不安全食品前报告,对于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535 | 行政处罚278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无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各门店未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二款 |
536 | 行政处罚161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537 | 行政处罚601 |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 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538 | 行政处罚579 | 对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检验机构未依法出具检验标志、检验报告的,未依法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更新后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息或者电梯检验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539 | 行政处罚319 | 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 |
540 | 行政处罚172 |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擅自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
541 | 行政处罚642 | 对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受委托进行电梯安全评估的单位或者机构出具虚假的评估结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 |
542 | 行政处罚204 | 对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附有合格证明文件的;未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的;未按照规定办理委托生产备案手续的;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未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符合要求即恢复生产的;向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 |
543 | 行政处罚535 |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544 | 行政处罚523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545 | 行政处罚583 |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
546 | 行政处罚104 | 对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 |
547 | 行政处罚125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三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 |
548 | 行政处罚399 | 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充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气瓶错装或超装;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四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五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六款,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 |
549 | 行政处罚681 | 获得计量授权的单位,未经授权机关批准,擅自终止所承担的授权工作,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550 | 行政处罚626 |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551 | 行政处罚78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未明确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 |
552 | 行政处罚741 |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七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553 | 行政处罚28 | 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违反《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分等级置放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554 | 行政处罚705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七条 |
555 | 行政处罚320 | 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第四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556 | 行政处罚340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557 | 行政处罚444 | 对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八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八条第三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八条第三款 |
558 | 行政处罚156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二 |
559 | 行政处罚70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560 | 行政处罚389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561 | 行政处罚585 | 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562 | 行政处罚162 | 对在生产活动中,使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纤维制品的;在生产活动中使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纤维制品的;在生产活动中使用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纤维制品的;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纤维制品的;在公益活动中使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纤维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三十条 |
563 | 行政处罚416 | 对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设施、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564 | 行政处罚295 | 对乳制品销售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不追回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565 | 行政处罚345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单位未明确整机或者重要部件的使用年限,未按规定书面告知使用管理人,或者未按规定组织评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 |
566 | 行政处罚603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567 | 行政处罚254 |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568 | 行政处罚299 | 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
569 | 行政处罚427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
570 | 行政处罚392 | 对医疗机构使用劣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九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571 | 行政处罚216 | 对销售的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国发[1987]31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十三项 |
572 | 行政处罚659 | 对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573 | 行政处罚463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574 | 行政处罚398 | 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或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575 | 行政处罚404 | 对检验检测机构违反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未按照规定对检验检测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影响检验检测独立、公正、诚信的;未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的;违反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未按照资质认定部门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的;未按照规定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或者自我声明内容虚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 |
576 | 行政处罚196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未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化学清洗方案书面告知负责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 |
577 | 行政处罚518 | 被抽查企业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第四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578 | 行政处罚484 |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申报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 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579 | 行政处罚277 |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580 | 行政处罚56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581 | 行政处罚604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582 | 行政处罚675 |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 第六条 |
583 | 行政处罚625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584 | 行政处罚341 | 茧丝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茧丝,未建立健全茧丝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保证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茧丝的质量、数量与标识、质量凭证相符;未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保证国家储备茧丝质量免受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变异;违反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质量义务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585 | 行政处罚689 | 擅自改动、拆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或者擅自开启、破坏检定封印或者防作弊装置的,或者设计、销售、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的计算机软件,损害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利益,或者销售、使用擅自改动、拆装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2010年 第五十二条 |
586 | 行政处罚616 | 对违反《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587 | 行政处罚63 | 对违反《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 |
588 | 行政处罚630 | 对伪造、租借、买卖或涂改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伪造、租借、买卖和涂改本条例规定的各种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三款 |
589 | 行政处罚333 | 对医疗机构将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
590 | 行政处罚454 | 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其他宣传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591 | 行政处罚433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592 | 行政处罚565 | 对经营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无菌器械的,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
593 | 行政处罚178 |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广告批准文件等许可证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第一条第一款 |
594 | 行政处罚205 | 认证机构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机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等相关信息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 |
595 | 行政处罚45 | 对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 |
596 | 行政处罚513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597 | 行政处罚489 | 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598 | 行政处罚375 |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 第一十八条第一款 |
599 | 行政处罚483 | 纤维加工企业、纺织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应当对工业下脚料实行分类管理。将属于禁用原料的工业下脚料用于絮用纤维制品的生产加工或单位和个人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以及殡葬机构处理的、传染病疫区处理的、国外的废旧服装或者其他废旧纤维制品加工再生纤维状物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质检执联〔2002〕204号 第三十条 |
600 | 行政处罚665 | 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 |
601 | 行政处罚546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602 | 行政处罚170 | 对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使用无《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单采血浆站或者未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单采血浆站及其他任何单位供应的原料血浆的,或者非法采集原料血浆的;投料生产前未对原料血浆进行复检的,或者使用没有产品批准文号或者未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复检的,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的原料血浆投入生产的;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或者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的;与他人共用产品批准文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603 | 行政处罚352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文件内容不符合《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
604 | 行政处罚529 | 对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九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九条第二款 |
605 | 行政处罚69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606 | 行政处罚207 | 对使用与国家标准不符的药包材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607 | 行政处罚712 | 对认证机构违反《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认证结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
608 | 行政处罚704 | 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609 | 行政处罚571 | 棉花收购者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购棉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 第四十一条 |
610 | 行政处罚131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2017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
611 | 行政处罚331 | 对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七章第七十条第一款 |
612 | 行政处罚378 |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一款 |
613 | 行政处罚753 | 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614 | 行政处罚8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 |
615 | 行政处罚643 |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616 | 行政处罚679 |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617 | 行政处罚666 | 对特种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者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未建立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的,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及相关产品的,不协助制造单位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对存在危及安全缺陷的特种设备进行处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 |
618 | 行政处罚692 | 对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生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品种范围外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食品生 |
619 | 行政处罚638 | 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测量量值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二条第三款 |
620 | 行政处罚524 | 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 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621 | 行政处罚596 | 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防伪技术产品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622 | 行政处罚354 | 对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生产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八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八十一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四节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623 | 行政处罚75 |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
624 | 行政处罚595 | 加油站经营者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向没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没有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625 | 行政处罚545 | 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且经责令改正而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626 | 行政处罚735 | 对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无菌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627 | 行政处罚732 | 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刁难企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628 | 行政处罚325 |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629 | 行政处罚714 |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记录不真实完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630 | 行政处罚57 | 对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记录、保存销售信息或者保留销售票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三条第四款 |
631 | 行政处罚602 | 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未按照规定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责令其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三款 |
632 | 行政处罚272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已经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仍继续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超出许可范围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七十九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 |
633 | 行政处罚215 | 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 第五 |
634 | 行政处罚624 | 未经批准,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
635 | 行政处罚542 | 未依法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者使用超过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限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或者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计等工作计量器具不依法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或者使用期限届满不更换,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承接的计量校准业务,或者伪造数据,出具虚假的计量检定、校准报告,或者未经计量认证,擅自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公证数据、计量公正数据或者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2010年 第五十四条 |
636 | 行政处罚576 | 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者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推广应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637 | 行政处罚501 | 生产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638 | 行政处罚718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639 | 行政处罚114 | 对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640 | 行政处罚34 |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修正) 国务院令第551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修正) 国务院令第551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二款 |
641 | 行政处罚522 | 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生产的;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的;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六章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 |
642 | 行政处罚451 |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没有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的、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不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的、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可靠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643 | 行政处罚236 |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教学科研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六章第四十条第一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地72号 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四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七章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644 | 行政处罚221 | 对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制造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 |
645 | 行政处罚214 | 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五条 |
646 | 行政处罚210 | 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有包装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647 | 行政处罚118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的;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单位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许可证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648 | 行政处罚723 | 对药品生产企业变更召回计划,未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药品生产企业拒绝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药品召回制度、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提交药品召回的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药品召回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 |
649 | 行政处罚536 | 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取得许可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法定要求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二款 |
650 | 行政处罚64 | 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国家食品药品 |
651 | 行政处罚708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五章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652 | 行政处罚703 |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元令第53条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元令第53条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元令第53条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元令第53条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四款 |
653 | 行政处罚503 | 生产者隐瞒缺陷情况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654 | 行政处罚139 | 集市主办者没有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 第一十一条第三款 |
655 | 行政处罚10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656 | 行政处罚158 | 对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食品管理工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三款 |
657 | 行政处罚129 | 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658 | 行政处罚720 |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
659 | 行政处罚391 | 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超出指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660 | 行政处罚369 | 对未按规定备案,逾期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七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661 | 行政处罚334 |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属出版物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十章第四十条第一款 |
662 | 行政处罚322 | 加油站经营者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 |
663 | 行政处罚266 | 对医疗机构不按照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664 | 行政处罚422 | 对违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等规定,或者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但被依法注销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665 | 行政处罚141 | 对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666 | 行政处罚144 | 对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未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未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未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未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未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未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未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未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进口家用汽车产品,销售者未明示并交付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等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二款,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 |
667 | 行政处罚363 | 指定的认证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
668 | 行政处罚257 |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拒绝调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或未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予以调配;药品经营企业调配处方未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者代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未做到准确无误,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中药材未标明产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三章第一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669 | 行政处罚283 | 对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的;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 |
670 | 行政处罚128 | 对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 |
671 | 行政处罚9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
672 | 行政处罚669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673 | 行政处罚6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五条第一款 |
674 | 行政处罚468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675 | 行政处罚587 | 加油站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676 | 行政处罚20 | 对无菌器械生产企业违反规定采购零配件和产品包装或销售不合格无菌器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三款,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无文号 第一章第五条第四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 |
677 | 行政处罚148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 |
678 | 行政处罚372 | 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立即未进行处置、报告;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七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七章第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 |
679 | 行政处罚190 |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七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七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七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七条第三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七条第四款 |
680 | 行政处罚87 |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
681 | 行政处罚710 | 从事收购桑蚕鲜茧的,不具备规定的质量保证条件;茧丝经营者不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保证收购蚕茧的质量;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对收购的桑蚕鲜茧进行仪评;没有根据仪评的结果真实确定所收购桑蚕鲜茧的类别、等级、数量,并在与交售者结算前以书面形式将仪评结果告知交售者;收购毛脚茧、过潮茧、统茧等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蚕茧;没有分类别、分等级置放所收购的蚕茧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 |
682 | 行政处罚82 | 对违反《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十三条第一款,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十四条第一款,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十五条第一款,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十五条第二款,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款 |
683 | 行政处罚370 | 对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使用管理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使用管理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使用管理人对出现故障、事故隐患的电梯在消除隐患前继续使用,或者在出现故障、事故后未及时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九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九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三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 |
684 | 行政处罚356 | 对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八条第二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685 | 行政处罚612 | 对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制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或者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的情形未依照规定采取整改措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686 | 行政处罚74 |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
687 | 行政处罚408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从事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未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
688 | 行政处罚490 | 对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2017年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第八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第八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689 | 行政处罚608 | 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690 | 行政处罚160 | 生产者伪造产品的产地或者伪造、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2014年修正)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691 | 行政处罚636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692 | 行政处罚143 | 棉花经营者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7号 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款 |
693 | 行政处罚186 | 擅自处理、转移被查封、扣押物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2010年 第五十八条 |
694 | 行政处罚96 | 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违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未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695 | 行政处罚497 | 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但其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 第一条第一款 |
696 | 行政处罚142 | 对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未向使用管理人提供或者移交相关技术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二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三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一十条第三款,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697 | 行政处罚690 | 对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九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第一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
698 | 行政处罚495 | 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699 | 行政处罚92 | 对食品经营者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一十四条第一款 |
700 | 行政处罚106 | 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701 | 行政处罚54 | 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标志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702 | 行政处罚318 | 对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703 | 行政处罚649 | 对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704 | 行政处罚240 | 对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照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擅自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照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一十条第一款,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二款,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反兴奋剂条例(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二章第九 |
705 | 行政处罚102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
706 | 行政处罚464 | 对违反《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行政罚款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一款,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707 | 行政处罚52 | 对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 |
708 | 行政处罚293 | 茧丝经营者使用按国家规定应当淘汰、报废的生产设备生产生丝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709 | 行政处罚177 |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710 | 行政处罚321 | 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 |
711 | 行政处罚313 | 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一款 |
712 | 行政处罚115 | 电梯制造单位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二章第四节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713 | 行政处罚171 | 经营者不以计量器具指示的量值作为结算依据或者计量偏差超出国家或者本省规定范围,或者市场、商场主办者未设置公平秤、公平尺等计量器具,或者经营者利用计量器具压低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等级或者伪造数据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2010年 第五十五条 |
714 | 行政处罚45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
715 | 行政处罚219 | 生产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的信息记录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716 | 行政处罚65 | 生产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717 | 行政处罚100 | 对经停产处罚后,仍无改进,确不具备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者;转让、伪造、倒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者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718 | 行政处罚301 | 从事收购桑蚕鲜茧的,不具备规定的质量保证条件;茧丝经营者不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保证收购蚕茧的质量;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对收购的桑蚕鲜茧进行仪评;没有根据仪评的结果真实确定所收购桑蚕鲜茧的类别、等级、数量,并在与交售者结算前以书面形式将仪评结果告知交售者;收购毛脚茧、过潮茧、统茧等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蚕茧;没有分类别、分等级置放所收购的蚕茧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 |
719 | 行政处罚656 | 对伪造《中药品种保护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生产、销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720 | 行政处罚22 | 加油站经营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加油或者不按要求维修燃油加油机,眼镜制配经营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制配眼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经营者不按照用户、消费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指示的量值进行结算,或者将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能源损耗和损失转嫁给用户、消费者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2010年 第五十七条 |
721 | 行政处罚512 |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
722 | 行政处罚332 | 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经指定擅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条 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
723 | 行政处罚48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九十四条 |
724 | 行政处罚357 | 加油站经营者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用于成品油交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725 | 行政处罚493 | 对疫苗批发企业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行政处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8号 第七章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726 | 行政处罚9 | 对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生产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修正) 1991卫监督发[2005]190号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727 | 行政处罚84 | 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七十九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八章第八十三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一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二款 |
728 | 行政处罚755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九章第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
729 | 行政处罚349 | 在消防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消防产品冒充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730 | 行政处罚650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七章第九十条第一款 |
731 | 行政处罚543 | 对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无购销记录或伪造购销记录,伪造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 第一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三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第 |
732 | 行政处罚361 |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未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733 | 行政处罚119 | 发生一般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734 | 行政处罚282 |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未经原发证机关复查合格而继续开展检定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735 | 行政处罚72 |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6修订)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第一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二章第一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九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 第八章第九十条第二款 |
736 | 行政处罚445 |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四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第一章第二条第一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
737 | 行政处罚663 | 气瓶检验机构对定期检验不合格应予报废的气瓶,未进行破坏性处理而直接退回气瓶送检单位或者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 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738 | 行政处罚631 |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对其执业人员未实施有效管理,或者纵容、唆使,导致其执业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1号 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739 | 行政处罚373 | 对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三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五条 |
740 | 行政处罚590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充装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以及非法制造、非法改造、过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其他不能保证充装和使用安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非由本单位及其连锁经营单位登记的气瓶的,超量充装的,其他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充装的,气瓶充装单位未在气瓶的显著位置设置可识别的充装单位或者连锁经营单位的名称或者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三节第 |
741 | 行政处罚409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 第九章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742 | 行政处罚431 |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章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
743 | 行政处罚716 | 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务院工业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未按照国务院标准化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年修正 第三十七条 |
744 | 行政处罚488 |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用于计量检测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伪造计量检测数据,给客户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1号 第十五条 |
745 | 行政处罚29 | 对药品生产企业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而不主动召回药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三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 |
746 | 行政处罚70 | 负有责任的单位在特种设备发生较大事故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747 | 行政处罚173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 第八十条第二款 |
748 | 行政处罚701 | 对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转让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8号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749 | 行政处罚346 | 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750 | 行政处罚225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第六章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
751 | 行政处罚449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执行标准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假冒专利,盗版复制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伪造产品产地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酒类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8号 第一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第二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第一章第六条第二款,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 |
752 | 行政处罚688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753 | 行政处罚342 | 对违反《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出租者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出租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出租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出租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五章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第二章第二 |
754 | 行政处罚303 | 茧丝经营者隐匿、转移、毁损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755 | 行政处罚639 | 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 第一十二条第一款 |
756 | 行政处罚252 | 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行为的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五章第七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第六章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757 | 行政处罚273 | 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和经销企业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国发【1986】42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758 | 行政处罚110 | 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底123号 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 |
759 | 行政处罚314 |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 第二章第一十一条第二款 |
760 | 行政处罚455 | 对违反《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未按有关规定标注标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五条第二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一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二章第一十六条第二款,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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