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发布,2017年修正)(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第5号、国务院令第676号)第十八条 2.《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修订)(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年修正)(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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