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7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 社会组织 [行政法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2016年民政部令第58号 第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十条
2 行政许可6 慈善组织的认定 社会组织 [行政法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2016年民政部令第58号 第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十条
3 行政许可2 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二十八条
4 行政许可1 地名命名、更名核准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07年)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民政部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民行发〔1996〕17号 第七、十二条
5 行政许可4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组织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6 行政许可5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组织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
7 行政许可3 镇、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审核 自然人 [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2013年1月1日实施,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 第八条: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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