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处罚10 |
丢失或者擅自损毁发票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2 |
行政处罚2 |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3 |
行政处罚6 |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包括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 |
4 |
行政处罚7 |
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
5 |
行政处罚1 |
1.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登记,设置、保管账簿资料,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办法核算软件,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
6 |
行政处罚4 |
4.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7 |
行政处罚8 |
8.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
8 |
行政处罚12 |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9 |
行政处罚3 |
3.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
10 |
行政处罚5 |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
11 |
行政处罚9 |
9.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规定开具、存放和保管发票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12 |
行政处罚11 |
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