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处罚170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六条 |
2 |
行政处罚45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三十三条 |
3 |
行政处罚133 |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第六十条 |
4 |
行政处罚78 |
驾驶未经登记的联合收割机作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联合收割机;使用涂改、伪造及失效牌证;醉酒后驾驶联合收割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农业部令第72号)
第五十五条 |
5 |
行政处罚190 |
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规定,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6号)
第三十二条 |
6 |
行政处罚178 |
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三十条第(一)项
第六十五条 |
7 |
行政处罚70 |
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经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五十五条 |
8 |
行政处罚161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三十九条 |
9 |
行政处罚32 |
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04号) 第四十八条 |
10 |
行政处罚180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
11 |
行政处罚207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12 |
行政处罚187 |
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生鲜乳收购站收购《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二十四条
第六十条 |
13 |
行政处罚111 |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第四十八条 |
14 |
行政处罚112 |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第四十九条 |
15 |
行政处罚66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五十一条 |
16 |
行政处罚15 |
生产、经营假农药的,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30%(含30%)或者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 第三十八条 |
17 |
行政处罚110 |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15号令)
第十三条 |
18 |
行政处罚162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条第(一)项 |
19 |
行政处罚96 |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20 |
行政处罚164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21 |
行政处罚40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四十四条
|
22 |
行政处罚85 |
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92号)
第三条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1996年)
第四条
第二十七条 |
23 |
行政处罚197 |
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的,或者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7号)
第十九条 |
24 |
行政处罚138 |
定期检验及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小水电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52号)
第三十五条 |
25 |
行政处罚185 |
在婴幼儿奶粉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或者生产、销售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不足、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十八条 |
26 |
行政处罚77 |
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驾驶机型与准驾机型不符;饮酒后驾驶;驾驶室超员或者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与作业有关的人员不按规定乘坐;用联合收割机牵引其他机械,或者用集草箱运载货物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农业部令第72号)
第五十四条 |
27 |
行政处罚76 |
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的;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不按规定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和补换牌证的;联合收割机运转时,驾驶人离开驾驶室的;在作业区内躺卧或者搭载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上机作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29号)
第五十三条 |
28 |
行政处罚82 |
单位或个人使用超过农业灌溉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污泥作为农用肥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
第四十八条
第七十六条 |
29 |
行政处罚165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30 |
行政处罚209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二十八条 |
31 |
行政处罚64 |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四十九条 |
32 |
行政处罚168 |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按照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四条 |
33 |
行政处罚69 |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五十四条 |
34 |
行政处罚97 |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的建设单位,其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35 |
行政处罚204 |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36 |
行政处罚16 |
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70%(含70%)但高于30%的,或者产品标准中乳液稳定性、悬浮率等重要辅助指标严重不合格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 第三十八条 |
37 |
行政处罚9 |
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 |
38 |
行政处罚121 |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七十条
2.[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十四条 |
39 |
行政处罚154 |
生产企业兽药产品抽查检验连续2次不合格;兽药药效不确定、不良反应大以及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兽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行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九条 |
40 |
行政处罚134 |
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第六十二条 |
41 |
行政处罚88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42 |
行政处罚206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二十六条 |
43 |
行政处罚143 |
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条第一款 |
44 |
行政处罚59 |
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第二十五条 |
45 |
行政处罚127 |
取水户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46 |
行政处罚21 |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2号) 第二十八条 |
47 |
行政处罚113 |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48 |
行政处罚108 |
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第三十条第二款 |
49 |
行政处罚41 |
农产品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检测结果造成重大损害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四十四条 |
50 |
行政处罚50 |
销售未附加标识的食用农产品,或者销售附加标识不规范的食用农产品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年)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 |
51 |
行政处罚79 |
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
第二十五条 |
52 |
行政处罚179 |
畜禽养殖场未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十六条 |
53 |
行政处罚163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条
2.[部门规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令第3号)
第二十三条 |
54 |
行政处罚109 |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矿、葬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管道上决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在江河、水库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和排放污染物;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在坝顶、堤顶、闸坝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重车辆,在没有路面的坝顶、堤顶雨后行驶机动车辆;在堤坝、渠道上垦植、铲草、破坏或砍伐防护林;其他有碍水利工程安全等活动行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三)至(九)项
第二十三条
第三十五条 |
55 |
行政处罚3 |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
56 |
行政处罚123 |
虽经审查同意,但未按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
2.[部门规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水利部令第22号)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57 |
行政处罚120 |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十条 |
58 |
行政处罚105 |
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的;在库区内围垦的;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第二十九条 |
59 |
行政处罚188 |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 、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2号)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七条 |
60 |
行政处罚116 |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第五十五条 |
61 |
行政处罚5 |
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
62 |
行政处罚62 |
农业机械维修者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第二十八条 |
63 |
行政处罚125 |
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十二条 |
64 |
行政处罚80 |
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培训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
第二十五条 |
65 |
行政处罚128 |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十六条 |
66 |
行政处罚23 |
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修订) 第六十条 |
67 |
行政处罚140 |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五十六条 |
68 |
行政处罚49 |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 第三十八条 |
69 |
行政处罚132 |
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第六十一条 |
70 |
行政处罚13 |
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 |
71 |
行政处罚86 |
违反规定强行向村民筹资或者以资代劳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
(二十)
2、[规范性文件]《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2000农经发[2000]5号)
第二十二条 |
72 |
行政处罚171 |
养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七条 |
73 |
行政处罚131 |
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的;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部门规章]《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水利部令第34号)
第五十条 |
74 |
行政处罚46 |
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按规定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未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或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未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和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 |
75 |
行政处罚117 |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第五十七条 |
76 |
行政处罚2 |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
77 |
行政处罚95 |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七十二条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第六十条
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四十四条第(二)、(三)、(四)、(五)、(七)、(八)项
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78 |
行政处罚195 |
执业兽医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8号)
第三十四条 |
79 |
行政处罚56 |
未经批准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
80 |
行政处罚4 |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
81 |
行政处罚147 |
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三条 |
82 |
行政处罚20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三条
2.[部门规章]《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财政部令第9号)
第二十四条 |
83 |
行政处罚103 |
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与采砂人、运砂人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九条 |
84 |
行政处罚166 |
不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二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
85 |
行政处罚73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事故后,当事人逃逸或者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6年)
第二十八条 |
86 |
行政处罚114 |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第五十二条 |
87 |
行政处罚129 |
开采地下水导致地面沉降、水源枯竭、水质恶化、海水入侵,或者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修订)
第五十六条 |
88 |
行政处罚72 |
无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驾驶证;擅自改变农业机械原设计转速、行驶速度和拖拉机挂车外形尺寸;拼装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动力机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6年)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七条 |
89 |
行政处罚205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二十五条 |
90 |
行政处罚31 |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者未按规定备案;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未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抗病性、光温敏感性、遗传稳定性等特征特性以及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经营应当包装而无包装的种子或者拆包销售种子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 第四十二条 |
91 |
行政处罚160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续展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三十八条
2.[部门规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令第3号)
第二十二条 |
92 |
行政处罚158 |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十四条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93 |
行政处罚157 |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94 |
行政处罚25 |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修订) 第六十二条 |
95 |
行政处罚101 |
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或者在禁采期、禁止采砂作业的时段采砂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七条 |
96 |
行政处罚36 |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5号修改)
第四十二条 |
97 |
行政处罚119 |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九条
2.[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四十八条 |
98 |
行政处罚193 |
动物诊疗机构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拒不改正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9号)
第三十二条 |
99 |
行政处罚139 |
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四十四条 |
100 |
行政处罚81 |
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
第二十五条 |
101 |
行政处罚18 |
生产、经营的农药产品净重(容)量低于标明值,且超过允许负偏差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 第三十八条 |
102 |
行政处罚136 |
小水电建设过程中违反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施工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五条
2.[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53号)
第三十二条 |
103 |
行政处罚48 |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
104 |
行政处罚192 |
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农业部批准,从国外引进或者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6号)
第三十四条 |
105 |
行政处罚208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第二款 |
106 |
行政处罚145 |
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一条 |
107 |
行政处罚194 |
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或者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或者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或者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9号)
第三十三条 |
108 |
行政处罚183 |
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十四条 |
109 |
行政处罚142 |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批准证明文件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五十八条 |
110 |
行政处罚61 |
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第十三条
第二十七条 |
111 |
行政处罚182 |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畜禽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六十九条 |
112 |
行政处罚169 |
发现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五条 |
113 |
行政处罚83 |
对被审计对象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其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2010年修正)
第二十条 |
114 |
行政处罚93 |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未经批准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六条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第三款
第二十三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3.[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四条(六)项 |
115 |
行政处罚122 |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
第七十五条 |
116 |
行政处罚186 |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十九条 |
117 |
行政处罚141 |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五十七条 |
118 |
行政处罚151 |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六条 |
119 |
行政处罚107 |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第五条
第三十条第一款 |
120 |
行政处罚51 |
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时,污染或破坏农业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向执法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十条、第二十四条 |
121 |
行政处罚92 |
未按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第五十四条 |
122 |
行政处罚144 |
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批准内容不一致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条第二款 |
123 |
行政处罚210 |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三十条 |
124 |
行政处罚89 |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第二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
125 |
行政处罚33 |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04号) 第五十二条 |
126 |
行政处罚94 |
未经批准在或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指令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第588号)
第四十四条第(二)、(三)、(四)、(五)、(七)、(八)项
3.[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
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第三十五条 |
127 |
行政处罚74 |
没有取得跨区作业中介资格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29号)
第七条
第二十九条 |
128 |
行政处罚199 |
销售的蚕种未附具蚕种检疫证明、质量合格证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十三条 |
129 |
行政处罚90 |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
130 |
行政处罚7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五条
|
131 |
行政处罚52 |
农业生产者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不及时回收不易分解、有污染的农用薄膜残膜,造成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
132 |
行政处罚159 |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
133 |
行政处罚42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四十七条 |
134 |
行政处罚115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 |
135 |
行政处罚57 |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内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
第三十一条 |
136 |
行政处罚58 |
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业务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第二十四条 |
137 |
行政处罚34 |
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04号) 第五十三条 |
138 |
行政处罚167 |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三条 |
139 |
行政处罚38 |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 第十八条 |
140 |
行政处罚212 |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或者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或者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或者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8号)
第三十五条 |
141 |
行政处罚35 |
假冒授权品种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5号修改)
第四十条 |
142 |
行政处罚60 |
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第二十六条 |
143 |
行政处罚65 |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五十条 |
144 |
行政处罚17 |
生产、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高于产品质量标准70%,或者按产品标准要求有—项重要辅助指标或者二项以上一般辅助指标不合格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 第三十八条 |
145 |
行政处罚189 |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 、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2号)
第三十八条 |
146 |
行政处罚54 |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倾倒、弃置和堆存固体废弃物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十八条
第二十四条 |
147 |
行政处罚146 |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二条 |
148 |
行政处罚44 |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十九条 |
149 |
行政处罚177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六十四条 |
150 |
行政处罚156 |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三十七条 |
151 |
行政处罚152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七条 |
152 |
行政处罚150 |
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不收集或者不及时报送该新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
153 |
行政处罚47 |
冒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154 |
行政处罚11 |
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
155 |
行政处罚106 |
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投入使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第三十一条 |
156 |
行政处罚43 |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
157 |
行政处罚196 |
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或者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或者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或者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8号)
第三十五条 |
158 |
行政处罚172 |
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八条 |
159 |
行政处罚124 |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十一条 |
160 |
行政处罚20 |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2号) 第二十七条 |
161 |
行政处罚91 |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工程、水电站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订)
第十七条
第五十三条 |
162 |
行政处罚198 |
无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蚕种,或者转让、租借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三十二条 |
163 |
行政处罚67 |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五十二条 |
164 |
行政处罚213 |
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的,或者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7号)
第十九条
|
165 |
行政处罚184 |
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尚不构成犯罪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
第五十五条 |
166 |
行政处罚27 |
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修订) 第六十七条 |
167 |
行政处罚63 |
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四十八条 |
168 |
行政处罚202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提供病害猪的货主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三条
2.[部门规章]《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财政部令第9号)
第二十五条 |
169 |
行政处罚181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170 |
行政处罚10 |
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 |
171 |
行政处罚30 |
向无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种子;经营无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受托代销种子者再委托代销种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种子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 第四十一条 |
172 |
行政处罚126 |
取水户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173 |
行政处罚176 |
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未按照规定的品种、品系、代别和利用年限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推广未依照本条例评审并批准的畜禽品种的;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
第二十三条 |
174 |
行政处罚130 |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
第七十一条 |
175 |
行政处罚14 |
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 第三十七条 |
176 |
行政处罚22 |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修订) 第五十九条 |
177 |
行政处罚26 |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修订) 第六十四条 |
178 |
行政处罚135 |
阻碍、威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
第六十三条 |
179 |
行政处罚102 |
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河砂的;使用超过有效次数或有效期限的河砂合法来源证明的;伪造、变造、转让、涂改、出借或者出租河砂合法来源证明的;在违法采砂现场装载河砂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八条 |
180 |
行政处罚149 |
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181 |
行政处罚87 |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有其他损害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2006年粤府令第109号)
第二十三条 |
182 |
行政处罚200 |
销售以不合格蚕种冒充合格的蚕种的;销售冒充其他企业(种场)名称或者品种的蚕种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8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第三十四条 |
183 |
行政处罚75 |
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29号)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三十一条 |
184 |
行政处罚53 |
大中型畜禽饲养场直接向农田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并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测达到农业环境标准的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造成农业环境污染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十六条
第二十四条 |
185 |
行政处罚175 |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六十二条 |
186 |
行政处罚99 |
船舶在限制航速的河段超速行使,损毁堤防及护岸工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修正)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十六条第二款 |
187 |
行政处罚6 |
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
188 |
行政处罚55 |
将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城镇垃圾、粉煤灰、污泥作为肥料,或将没有农用许可证的工业废渣等废弃物及其制成品作为商品提供给农业生产单位或个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四条 |
189 |
行政处罚68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五十三条 |
190 |
行政处罚12 |
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使用禁用的农药;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还应当没收禁用的农药。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
|
191 |
行政处罚39 |
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尚未构成犯罪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农业部第6号修订) 第二十五条 |
192 |
行政处罚1 |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
193 |
行政处罚153 |
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或者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八条
2.[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
194 |
行政处罚155 |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第三十六条 |
195 |
行政处罚37 |
推广未经试验、示范或者未按有关规定鉴定通过的农业技术,或者违反技术规程,强行推广农业技术,弄虚作假,欺骗应用者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1995年) 第十二条 |
196 |
行政处罚191 |
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规定,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6号)
第三十三条 |
197 |
行政处罚174 |
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
第六十一条 |
198 |
行政处罚19 |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 第三十九条 |
199 |
行政处罚84 |
违反规定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费、集资和进行各种摊派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92号)
第三十五条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1996年)
第二十五条 |
200 |
行政处罚173 |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部门规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令第3号)
第二十一条 |
201 |
行政处罚148 |
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兽药及有关材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六十四条 |
202 |
行政处罚21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生猪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62号)
第十九条 |
203 |
行政处罚137 |
小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或者超标准运行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2010年粤府令第152号)
第三十四条 |
204 |
行政处罚118 |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四十九条 |
205 |
行政处罚71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登记,或者未经检验,驾驶证未经审验,或者检验、审验不合格,继续使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
第二十六条 |
206 |
行政处罚24 |
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修订) 第六十一条 |
207 |
行政处罚8 |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2017年2月8日修订,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 |
208 |
行政处罚203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无害化处理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1.[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5号)
第三条
2.[部门规章]《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财政部令第9号)
第二十六条 |
209 |
行政处罚28 |
侵占、破坏天然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地;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损毁、非法转让、丢弃人工创造的农作物种质资源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 第三十九条 |
210 |
行政处罚100 |
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的;违法采砂两次以上的;在桥梁、码头、拦河闸坝、取水口、水文监测等工程设施上下游两千米范围内采砂的;在堤防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在禁采区、临时禁采区采砂的;在禁采期、禁止采砂作业的时段采砂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第二十六条 |
211 |
行政处罚29 |
经营、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在审定公告规定的适宜区域以外的区域推广种子;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停止主要农作物品种生产、经营、推广一个生产周期后,继续生产、经营、推广;未经批准从相邻省、自治区引种主要农作物品种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4年) 第四十条 |
212 |
行政处罚98 |
擅自启闭河道上的涵闸闸门,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588号)
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修正)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第十六条第二款 |
213 |
行政处罚104 |
伪造、倒卖、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第三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