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安)应急罚〔202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 云浮市润泰石业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浮市润泰石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5303MA4UQ2D1X6
法定代表人: 邓惠盛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云浮市润泰石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5
公示截止期: 2023-04-25
处罚机关: 云浮市云安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更新时间: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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